关于商丘师范学院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
期中考试的通知
期中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,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,是评价学生学习、教师教学效果的主要依据。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风、教风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1.考试课程范围为各学院专业考试课(公共考试课、公共考查课、专业考查课不安排期中考试);
2.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十周(5月7日-5月11日)进行,具体时间由各课程承担学院自行安排;
3.考试形式由各课程承担学院根据学科、专业特点自行决定;
4.期中考试期间,全校教学照常运行,因此,各学院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基础上安排考试;
5.期中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最终成绩的组成部分,在期末成绩录入时一并录入教务系统;
6.期中考试试卷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装订,试卷由各学院并做好保管和存放工作;
7.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次考试,严明考风考纪,切实做到以考风带学风,以考风带教风,全面提升我校学风、教风建设。
教务处
2018年5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