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8〕467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,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(训)室安全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(训)室进行全面、严格、认真、细致地安全检查,并采取有效措施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;
二、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品管理,并加强药品库、实验废弃物储存库等重点部位管理,杜绝公共安全事故发生;
三、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,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,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;
四、放假期间除仍在使用的实验(训)室或必须不间断运行的仪器设备外,其它实验(训)室和仪器设备要关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等,在安全措施完备的情况下要张贴封条,钥匙交由专人保管。运行中的实验(训)室和仪器设备,要指定专人管护;
五、严禁在实验、实训室及科研平台进行与实验(训)室工作无关的活动,所有外借仪器设备放假前要按时归还,杜绝私自使用,更不允许外借他用;
六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(训)室的日常巡查工作,并做好巡查记录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,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院部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;
七、未尽事宜请遵照有关安全规范认真实施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
2018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