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考试成绩领取和使用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学校《2017 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9月17日学校统一安排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考试,现成绩已经统计完毕,请各学院尽快安排直接负责复查工作的学院领导来教务处114房间领取复查成绩(请16日之前领取完毕),并就复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。
复查过程中,学院要及时与督导组联系,督导组和学校纪委要全程参与,对于复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!
关于成绩使用的具体安排,复查领导工作组将单独与学院负责领导进行沟通。
各学院要严格按照《2017 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保质保量的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,维护教育公平公正,提高学校声誉、确保生源质量、打击不法分子、教育学生诚信守信。
教务处
2017.10.12